各学院、各处室:
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》的通知精神,用户中一方为现役军人的,其配偶的采暖费补贴,由所在单位按其职务(职称)确定的标准全额补贴。
我校教职工配偶为现役军人的,由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服现役的证明(附公章),将证明送交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科,截止日期2019年3月31日。符合上述条件的我校教职工未享受全额补贴的应及时提供相应证明,按规定予以补发。
联系人:赵忠生
联系电话:87403440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19-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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