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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上报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的通知

时间:2008-11-10 点击数:

设备处通知[2008]014号

为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工作,强化部门负责意识,请将本部门主管资产工作领导和设备秘书的人员名单报送设备处。(科研院所、重点实验室等单位单独上报)

具体要求如下:

1.附表当中“签字”一栏要求本人填写,以供备案。

2.纸质文件一份,需要部门加盖公章送至设备处516房间。

3.电子文稿,发送至moonhmd@163.com

4.上报截止时间:2008年11月12日。

5.此次通知可以在设备处网站上进行下载。

附件: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一览表

大连大学设备处

2008年1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