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申请单位提交公用房申请报告。申请报告应充分论证用房需求,包含申请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。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用房申请。
2.公房科核查申请单位用房情况与定额面积,汇总用房申请材料并上报学校。
3.公房科向申请单位传达学校研究决定结果。
4.经学校批准后,公房科下发《公用房调配通知单》。申请单位领回通知单,办理签章(由单位用房主要领导签字)后交回公房科。资产管理处签章后,申请单位领走通知单和钥匙。
5.申请单位凭《公用房调配通知单》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
附件:大连大学公用房管理系统使用说明-简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