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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校教职工配偶为现役军人 采暖费享受全额发放、统计的通知

时间:2023-07-04 点击数:

校属各院系、各处室:

一、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》和《大连市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办法》的通知精神,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其配偶的采暖费,由所在单位按其职务(职称)规定的标准全额发放。

二、凡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的,由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示,是否是服现役的证明(附公章),将证明送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房科

三、每年的3月1日至3月15日,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,必须出具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的是否是在部队服现役的证明,备上级审查。否则, 按本人已经转业,夫妻另一方按本人职务(职称)的70%享受。每年开具的证明交于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房科  

联系人:赵忠生       联系电话:87403440


大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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