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教学、科研单位:
清明假期临近,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确保假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,现就清明期间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,切实消除各类隐患苗头
各单位要在清明前集中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,重点对水电气使用、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、特种设备安全、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,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,做到不留死角、不留盲区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闭环管理和限时整改,做到“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,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,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”,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加强实验室水电管理,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
各单位要对学生开展安全用电、用气、用火的常识教育,提高防范雷电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。各实验室务必注意用电防火安全,检查实验室用电线路,大功率仪器设备应单独接线,裸露或存在漏电危险的电线要及时更换,接线板做好固定,避免多个串联或超负荷用电。严禁私拉插排,严禁实验室内出现非实验用明火,严禁不穿实验服开展实验。相关人员离开实验室前,请检查确认仪器设备、水、电、气、门窗等的关闭情况。
三、强化安全责任,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巡查
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假期仍继续使用的实验室,必须明确相关安全负责人,并向所在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单位备案,准确掌握继续从事实验的教师和学生信息。放假期间,须安排人员进行值班,做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,应急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,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和记录,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。实验室使用时,严禁人员脱岗,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,实验过程中应提前准备好应急措施和物品。
四、做好实验室安全文件制度规范,迎接教育教学评估
教育部2024版实验室安全检查规范即将发布,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马上到来,请准备好院级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,安全准入教育、定期安全检查规范材料,准备好学院与实验室、实验室与实验项目负责人(课程负责人)签订的安全责任书、实验师生的安全承诺书,准备好院级安全准入教育材料等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4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