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安排
根据1月20日中共大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寒假前后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及《大连大学关于开展岁末年初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》要求,1月22日,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《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》,要求各教学科研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假期自查工作,1月22日至24日,各教学科研单位安全负责人及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针对实验室安全,对照《大连大学校园冬季安全专项检查督查主要指标》及新增指标要求对所属实验室进行检查。
二、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情况
通过自查,涉及生物、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的学院,已将种类、性质、数量、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、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。
通过此次排查,生命健康学院发现问源楼A座三层有一易制毒试剂柜门无法关闭,已采取临时安全措施,将柜内药品暂存至问源楼A座三楼废液室内,实行双人双锁管理。其他学院或科研单位未发现及上报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隐患。
各单位对寒假期间本单位各实验室的实验活动安排,实行分类管理,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,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,做出针对性安排,加强学期末至开学前实验室安全管理。
1.对于寒假期间无实验活动的实验室,在进行全面检查并排除安全隐患后,关闭实验室内水、电、气,关窗锁门,进行封闭管理,封闭管理期间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。
2.仍有实验活动或有必须保持运行设备的实验室,相关单位已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,并做好假期实验项目的安全评估工作,对假期实验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及应急处理教育,坚持每日安全巡检,发现安全隐患时,要求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,消除安全隐患。对本实验室、本单位无法整治的,要求及时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。
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信息已报国资处存档,国资处在寒假前及假期中组织人员,对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进行检查督查,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及要求落实到位。
3.国有资产管理处通过微信公众号、官方网站等方式,加强实验室安全及事故防范等方面的知识宣传,自1月13日寒假开始,已发布实验室安全相关宣传及提示6篇,在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群内,多次提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要点及注意事项,强化相关责任人的实验室安全意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