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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检查通报(2024年4月)

时间:2024-04-04 点击数:

为确保假期安全,根据辽宁省教育厅、中共大连市委教育工委、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要求,国有资产管理处下发做好清明节假期实验室安全的通知,并请假期实验室开放的单位确保实验室有教师在岗。4月4日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抽查。存在问题通报如下:

  1. 个别学院未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做好假期实验室开放备案

  2. 没有教师在场开展实验

  3. 加热设备通电无人值守

  4. 插排未固定、乱接、直接放在地上等

  5. 氧气瓶与易燃气瓶混放,且气瓶配件不全

  6. 安全标识不规范、应急逃生疏散图不严谨

  7. 安全通道指示灯不通电、脱落

安全无小事,防患于未然,希望广大师生提高安全意识,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,请相关单位、实验室认真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)》各项要求进行整改。

特此通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