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当前位置: 首页 > 规章制度 > 处内 > 正文

国有资产管理处议事(会议)制度(国资处发〔2024〕4号)

时间:2024-01-16 点击数:


第一条  国有资产管理处会议主要有处长办公会、处办公会、全处大会、各科工作会议等。  
   第二条  处长办公会  
  (一)处长办公会是通过民主集中的形式,实现科学决策学校房产管理、实验室安全管理、设备管理、采购管理等工作及处三重一大有关问题的有效途径。处长办公会由处长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。  
  (二)处长办公会的参会人员包括处长、副处长、采购科科长;汇报工作人员列席。  
  (三)处长办公会的内容:传达各类文件精神及指示;对涉及政策制定、项目经费分配、人事任用、财务及重大业务活动等进行决策;通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各类重大业务活动的执行情况;对专项活动等进行统一部署等。  
  (四)处长办公会由采购科科长负责记录、整理,并形成会议纪要,用于催办、督办或作为工作执行依据。  
   第三条  处办公会  
  (一)处办公会是国有资产管理处传达上级重要精神,传递各类重要信息的平台,是各科办及时有效解决、沟通协调工作存在问题和疑难问题的一种制度,一般情况下,处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,时间为星期一上午,若遇节假日,该次会议取消。  
  (二)处办公会的参会人员为科以上(含科)实职干部、党支部纪检委员。  
  (三)处公办会内容:传达上级的精神和指示,传递各类重要信息;参照我处年度工作计划,各科办负责人分别通报上周工作执行情况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需处内统一协调的事宜在会上讨论,汇报本周的工作重点及计划。  
  (四)处办公会纪要由采购科科长记录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,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参加会议人员,相关决议落实事项由采购科科长负责督办。  
  (五)每年年底,采购科科长整理年度处办公会纪要,并汇编成册存档备案。  
第四条  全处大会  
  (一)全处大会是国有资产管理处传达上级的精神、集体讨论全处重大事项,通报、总结和布置工作的会议。一般地,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,一般安排在学期末,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。  
  (二)年度工作会议的参会人员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人员。  
  (三)年度工作会议内容:国有资产管理处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;各科室工作情况汇报。  
 第五条  科室会议。国有资产管理处各科办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,拟定工作计划、协调和理顺工作关系,研究决定科办内部工作事宜。